科学与宗教:两种文化现象间的冲突与依存(之二)
达尔文在给一个朋友的信中说:“在我看来,怀疑一个人可以同时是热忱的有神论者和演化论者是荒谬的;在否认上帝存在的意义上,我从来也不是一个无神论者。”所以达尔文自己说的很清楚,演化论和有神论并不是矛盾的。
当今非常著名的一个理论物理学家,也是著名的神学家,叫做Polkinghorne,说:“我认为科学和宗教就像两只眼睛,两者都想寻求真理。两只眼睛一起看,要比单独使用一只眼睛看得更深、更准确。”这是一个比较容易被很多人接受的观点,我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同意这种观点的。我今天要讲的科学与宗教的观点还要比刚才说的这些还要深入一点。一般流行的说法是科学与宗教是敌对的,但是更宽容一些的观点说科学与宗教是融合的,不是对立的。但是我今天要讲的是科学与宗教能够产生关系本身不是自明的。科学与宗教能够扯上关系,它的历史条件是什么,主要是讲历史前提,这种观点在中国以前似乎没有听说过,是一种比较新颖的观点。
我的思想资源主要借助于我去年翻译的一本书《宗教与科学的领地》,作者哈里森,现在是昆士兰大学人文高等研究所的所长,他之前在牛津大学担任科学与宗教的头牌教授,担任了八年。这本书是他2011年在爱丁堡做的吉福德演讲的讲稿的整理版。吉福德讲座是由吉福德勋爵在19世纪末创立的,它是关于自然神学、科学与宗教关系延续一百多年的一直持续至今的最重要的讲座,参与这种讲座的很多都是世界上顶级的大思想家、大哲学家、大学问家。他能被这个讲座请来讲也说明了他在科学与宗教界的地位。从他的著作也能看出来一些,中间这部是他编的,是剑桥的《科学与宗教指南》,他当主编;左边这本叫《人的堕落与科学的基础》,这本书主要是讲基督教尤其是新教关于人的原罪观;右边这本书叫《圣经新教和自然科学的兴起》,这本书主要是讲对圣经的不同诠释方法,尤其是叫字面意义的诠释和寓意诠释,因为新教是强调字面诠释,否定寓意诠释。这些内容我们听起来都感觉非常陌生和冷僻,我们今天都会涉及到,其实我主要是把哈里斯教授的一些观点介绍给中国,这两本书我也决定翻译出来,这里面的内容要比《科学与宗教的领地》更加细致,更加翔实。《科学与宗教的领地》毕竟只是一个讲演稿,但是它也综合了他之前所有的研究成果,也是很不错的。
今天我要讲的主要内容先和大家有一个大纲式的梳理,我是想讲科学与宗教这两个概念是如何产生的,我们现在理解的科学与宗教的概念只有300年的历史,这个概念是逐渐形成的,这就是我为什么一开始引韦伯的话,韦伯已经意识到科学和宗教在西方都有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不是一开始科学与宗教就纠缠在一起,今天我们讲得就更加的细致一点,这两个概念到底是如何演变的以及这种产生过程是如何决定科学与宗教现代关系的。我刚才说了我们现在理解的科学与宗教都是在300年以来产生的,在300年前它们不是现在的意思,主要的观点是大概在16世纪之前,科学与宗教这两个词都是内在的德性,这个德性,中文这样翻译,有时候翻译成美德,但是它们的本义并不必然和人的道德有关,其实就是一种性情。但是到了16世纪之后,科学和宗教都渐渐变成一些具体的东西,一些通过外在的教条、教义、理论和实际的做法来理解的东西。我今天想讲的是科学与宗教被具体化是科学与宗教产生关系的前提,也就是说,科学和宗教这两个概念都从内心转向外在,变得具体化和客观化了,才决定了科学和宗教之间能够产生关系这个事实。
有一种非常常见的简单化的科学史的叙事认为,科学是产生于古希腊的,是古希腊哲学家第一次摆脱了神话的解释,寻求对自然现象作出理性解释;随后,基督教的出现使科学遭遇了挫折,在中世纪显著衰落;随着16、17世纪的科学革命,科学终于剥落了宗教的束缚,沿着进步的道路走到现在。且不说这里面每一条都有过于粗糙的概括和讲法,我这里只谈一点我强调的一个错误,好像科学从希腊开始就被置于与宗教的一种特殊关系中,好像科学自从诞生,它就是在与宗教的对立的过程中而发展的,这种观点是非常普遍的。但科学与宗教产生关系只有200多年的历史,在我们讲述历史的时候,不能把现在人的看法直接完全地套用到历史中去。
在现代早期之前,就是大概在17世纪之前,这个宗教就是一种德性,中世纪最伟大的经验哲学家阿奎那说:“宗教是一种德性,其首要意义是指虔诚和祈祷的内在行为。”宗教是道德德性中最主要的,如果不了解我刚才说的背景,你看到这句话是看不懂的。因为在他那个时候,宗教这个词是一种内心的东西,具体是什么样的内心的东西呢,宗教是一种内心的虔诚或崇拜,是一种内在的倾向和性情,所以宗教这个词的本意是虔诚,所以宗教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指命题式的信念系统,什么叫命题式的信念系统,就是宗教就是一条条的教义组成的,我相信了这套教义我就说我信了这个宗教,但是当时不是这样的,而且也没有复数意义上的宗教,当时文献中没有复数的宗教。宗教不是有很多种吗,为什么没有复数呢?宗教是一种内心的虔诚,所以它没有复数。但是文献中出现过Christian religion,这种也不是基督教的意思,它其实是一种基督式的虔诚,就是像基督一样虔诚。 所以基督徒并没有我们现在认为的他们自身的认同感,它们并不认为自己是一种类属的宗教下面的一种。
从16世纪开始,宗教这个词就由内在倾向开始客观化外在化了,宗教成为了一种类属的东西。基督宗教也从一种基督式的虔诚变成了一个宗教系统,一个带定冠词的基督宗教,这个转变还是非常剧烈的。我这里提供一个非常细枝末节的证据,加尔文有一个代表作《基督宗教指导》,拉丁语中是没有不定冠词和定冠词的,所以要想翻译成以英语为代表的现代语言,就需要译者对拉丁文的理解来源于自己酌情加还是不加这个冠词。这本书的第一个英译本就被译成《The Institution of Christian Religion》,它没有加定冠词;200年以后的第二个英译本《The Institution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译者把基督宗教加了定冠词;第三个英译本《The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不仅加了定冠词,他还把Institutio译成了Institutes,Institutes和Institution有什么区别呢,Institutes是加s的,它明显是一种教义,一条一条的命题式的东西,而Institution是一种指导,一种灌输,一种抽象的过程。我当然认为第一英译本是更符合原意的,首先基督宗教不是一种特定的宗教,是不能加定冠词的;其次,Institutio是一种引导指导的过程,不是一条条的教义。加尔文在这本书的序言中就说“这本书提供一种引导,把那些对宗教感兴趣的人训练得真正敬神。”我们国内有两个译本,都译成了基督教要义,明显是按照第三个英译本译的。
现在谷歌软件可以查到在不同年代一段时间内出现的英文词或者词组的频率。这是1550年到1680年加和不加定冠词这两种基督宗教出现的频率,黑色的是加定冠词的,到1630、1640年以后,上升很快,之前是很少的。
回过头看科学这个词,阿奎那说:“科学是一种理智德性。”刚才我们说宗教是一种道德德性,阿奎那说理智德性有三种,分别是直觉、科学、智慧。他说直觉涉及把握第一原理,科学涉及由第一原理导出真理,智慧则涉及把握最高原因。所以科学就是从第一原理导出真理的一个过程,一套训练。什么意思呢,我理解的就是相当于一个人智商高不高,智商高就说你这种科学德性高,所以科学是一种通过逻辑证明的演练而逐渐获得的心灵习性。你不断的做逻辑练习,做推演,科学的心灵习性在你的心中就会越来越强,科学是可以增强的,这个增强是通过不断的做逻辑练习,所以科学的目的不是要揭示一些新知识,产生新东西,而在于演练旧东西,使你的德性增强,德性增强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实现人的理智完满。
在现代早期,科学也经历了从内在到外在的转变,变成了一些具体的方法和理论。在1771年《大英百科全书》里的科学这个词条就说“科学,在哲学语境下通过合乎规则的证明从自明而确定的原理中导出的任何学说。”这已经到了18世纪末了,我们看到这种对科学的定义里包含了科学在古代的含义和后来的含义,一方面他强调科学是要从公理和前提中推导,最后落实到得到的任何的学说,就是一些具体的东西,所以它是一个过渡性的概念。
有的朋友可能知道,即使科学这个拉丁词不是我们现在理解的意思,我们现在说的科学叫自然哲学,我们谈自然哲学和宗教的关系怎么样呢,自然哲学和宗教是不是对立的呢,我们就看什么是古代的自然哲学。自然哲学当然就是哲学的一部分了,要想理解自然哲学背后的深意,就得了解古代的哲学是什么,而古代的哲学都是讨论如何生活的,它不是一套抽象的哲学理论,它讨论的是如何生活,这是它最根本的目的,至于那些具体抽象的理论都是后人概括出来的,你在概括这种理论的时候会丢掉很多东西,尤其是很多内在的东西。
有一本非常著名的书,就叫《哲学做为一种生活方式》,这是研究古代哲学史的一个法国著名的哲学史家皮埃尔·哈道特写的,他就特别强调在理解古代哲学的时候不要把它们当做一套套抽象的理论。哈道那是把哲学称为灵性修炼,在思想上把自己引到完满的终极状态。
既然自然哲学是哲学的一部分,而哲学又是服务于生活的,那自然哲学也不例外,那么自然研究与哲学意义上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呢,一个根本的前提就是,当时的人认为“有一种道德秩序内嵌于宇宙的结构之中”,认为宇宙中是有人的道德准则的。比如古代晚期的斯多亚派就认为“依照自然生活,需要了解自然及其运作”,伊壁鸠鲁派也认为“一旦理解了事物的本性,就不会惧怕死亡”。
亚里士多德更理论一点,他区分了三种理论哲学:一是自然哲学,又叫物理学;第二个是数学;第三个是神学,又叫形而上学。这种分类是基于什么道理呢,亚里士多德说“自然哲学研究的是可运动的、无法与质料分离的东西”,质料与形式是亚里士多德重要的哲学概念,就是所有东西都是可以在思想上用质料和形式来进行谈论,质料是毫无性质的作为物体托底的东西,形式是一个个性质,比如一个东西的颜色、软硬、冷热等等。而自然哲学或者说物理学研究的是一个个可以运动和变化的物体,而这种物体是无法与质料分离的。数学是研究不动的,无法与质料分离的东西,比如说数学研究三角形、圆、数字等,这些东西是不动的,同时,我们在世界上又找不到独立存在的抽象三角形、圆和数,所有这些三角形、圆和数都是寓于具体的事物之中的,我们只有从一个个看似三角形的东西里,抽象出一个三角形,所以数字研究的对象是无法与质料的分离。神学是最高等的,它研究的是不动的、质料可以分离的东西,神这种东西是不动的,很多人知道这种理论上的区分,但很少有人知道自然哲学、数字和神学的区分不只是学科上的分类,它还规定了正确的研究顺序,就是先学自然哲学,再学数学,最后才学更高的、不变的、可以脱离物质的更高的神学,所以这种分类背后有一个精神成长的方向。
到了中世纪早期,大概公元1、2世纪,托勒密在《天文学大成》里就说“关于实际行动和品格中的德性,这门科学(数理天文学)最能让人看得清楚;从与神相关的恒常、秩序、对称和宁静中,它使其追随者热爱这种神圣的美,改变自己的天性,仿佛习惯于一种灵性状态。”这些话我们平常看古代文献的时候,可能一下就去追究那些科学细节去了,对于序言中这些话可能根本就没有在意,或者理解不了,但是这种序言是特别重要的,它里面包括了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本书,以及对他研究这门学科的看法。这里面就认为天文学不是客观的、与人类的生命无关的纯粹的科学学科,它是为了让人通过研究这种秩序和美,改变自己的天性,然后达到自己的灵性状态。一直到哥白尼的《天球运行论》,他在他这本书的序言里也有类似的说法,都是为了热爱这种美、这种秩序来达到更高的完美状态,所以天文学的最终目标是道德和灵性的发展。
我举这些例子就是说明古代科学和我们现在认为是科学的东西,都是和宗教息息相关的。到中世纪有两本书之说,就是《圣经》和自然,大自然也作为一本书,要想与神交流就要通过这两本书,这就谈到我一开始讲的《圣经》的诠释方法。对《圣经》的诠释方法,概而言之可以分为两种:字面意义和寓意意义。阿奎那在《神学大全》中说:“《圣经》由神所造,藉着神的能力,《圣经》能够表明神的意思不仅通过语词,而且也通过事物本身。”,他还说“这些含义之所以有多重,并非因为同一个语词可以指称若干个事物,而是因为语词所指的事物本身可以是其他种类的事物。”,也就是说,字面含义非常好理解,把《圣经》中的一个词对应到一个具体的物上,《圣经》里说一棵树,那就是指现实中的一棵树,但是寓意意义呢,它不是说《圣经》中这个树这个词有很多不同的含义,它还是指树,但是寓意解读就是说,那个树它还和别的东西相联系,没有一个单纯作为自然物的树,自然物的树你要理解它你首先要理解它还和别的什么东西联系起来。比如说,我举个例子,基督教早期的一个教父叫安布罗斯,他在《创世六日》里就说:鸟是“我们自然生活方式的榜样”,鱼是“我们劣行的样板”,葡萄树是“我们生活的指导”。鸟、鱼、树,它们背后都有一套神学和道德的含义的。你要想理解自然,你比较要理解这些神学和道德的含义。所以自然是一本可以与《圣经》并行阅读的书,而寓意解经法就将阅读自然之书与阅读《圣经》之书结合在一起,在什么意义上你说你理解了自然呢,就在于你理解了自然的道德含义和神学含义,而不在于理解因果关系。我们现在说理解一个东西,就是理解因果关系。反观我们中国古代,就更像西方古代一点。中国古代说的天也不是一个纯粹外界的自然界的意义上的天。
对于这种寓意解读我举个例子,但丁对Psalm114:1—2的解释,这段话原话是说“以色列出了埃及,雅各家离开说异言之民。那时犹大为主的圣所,以色列为他所治理的国度。”如果只考虑字面含义,那么我们看到的是以色列的子民在摩西时代离开埃及,如果是寓意含义,则是指基督对我们的救赎。后来发展出了四种解读的方法,字面含义、寓意含义、道德含义、神秘含义各是什么,除了字面含义之外,其他种类都可以说是寓意含义。但丁最后说“这种寓意解读都不同于字面的和历史的含义。”这里是举一个比较详细的例子,大量的古代文献解释《圣经》的时候,都是在做不同的解读的。
到新教改革的时候,新教改革家对寓意的批判,新教改革家有唯独《圣经》的说法,大自然是不具有同等的权威性的,这促进了对寓意诠释的批判。我刚才说在理解自然的时候,是离不开对《圣经》的解释的。
路德说:“字面意义是最高、最好、最强大的意义,是《圣经》的整个实质和基础,《圣经》应尽可能以其最简单的含义来诠释;寓意是给虚弱的心灵准备的。”,因为这种寓意具体的含义,为什么蜜蜂是代表勤劳而不是别的,都是瞎说的,是说给虚弱的心灵听的。
加尔文也说:“《圣经》的真实含义是自然而简单的,让我们坚定地秉持这一点。对于那些使我们远离字面意义的假装的阐释,我们不仅要带着怀疑去忽视,而且要大胆地视之为致命的败坏。”
我为什么要花时间讲这些东西呢,对《圣经》的不同解读方法和诠释方法有什么重要的呢,至少在现在看来这非常非常重要,它也从更深的角度有助于我们理解在西方历史过程中宗教和科学到底有多么重要的千丝万缕的联系。
刚才说了一些自然物,自然物的寓意诠释是被新教改革家所抨击的,自然物如果被消除了这种寓意的含义或者象征性的联系,那么人工物也是一样的。我们知道新教改革有所谓的圣像破坏活动,他们非常反对立偶像,天主教用的那些仪式和道具他们基本上全都排斥,我们知道天主教的圣礼有七个,但是新教只承认前两种,就是洗礼和圣餐礼。新教做礼拜的时候,他注意的东西不再是天主教那种弥撒的戏剧性的场面和图像、偶像、祭服,而是《圣经》的语词和布道,在新教的教堂里,会众坐的椅子面对的不是祭坛而是讲坛,所以宗教崇拜的重心就从图像和仪式转向了语词。劳伦斯·斯通就说“欧洲从一种图像文化决定性地转向了语词文化。”这和新教的改革是密切相关的。
我们就谈谈批判寓意诠释对于近代科学兴起的意义。首先,禁止寓意诠释打破了《圣经》与自然之书的密切关联,使自然界本身有了独立性,使对自然界的解释从《圣经》诠释中解放出来。我们现在好像认为从希腊开始,希腊人就开始解释自然界,其实根本就没有独立的自然界概念,我们现在说自然做为一个界好像是脱离我们而存在的,这是从新教改革之后才有的,自然能独立出来,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新教改革对寓意诠释的批评。
福柯在《词与物》这本书有一个观点:“17世纪的知识基础经历了从基于相似性诠释系统到基于分类学或数学的诠释系统的转变。”福柯只给了这个结论,没有详细展开讲,从我们今天讲的内容看,这个话是很说明问题的,就说明一方面他有非常敏锐的洞察力。分类学,在18世纪之前应该译为自然志,它是对自然中的各种自然、动物、矿物等表述的一门学科。而《自然志》是古希腊自古就有的一套学问,后来到了19世纪并入了生物学,所以可以说自然志是西方科学的一个重要脉络。自然志最主要的基础就是对自然进行分类。数学就对应16、17世纪数学化的自然哲学,像笛卡儿、牛顿这些最著名的自然哲学家他们自然哲学背后的原则都是数学原则,是一种数学化的自然哲学。福柯的话就说明了近代以前的科学和近代以后的科学观念的转变,就是从寓意和象征转变成了不再以寓意和象征为原则,而是一种新的原则,这种新的原则就是分类学和数学的原则,恰恰对应了自然哲学和自然志这两块。他把握到17世纪之前的科学和之后的科学在基本的出发点和原则上是不一样的,他有一种完全不同的视角的变化。自然之书的可理解性,刚才我们说在中世纪的时候主要在于理解它的象征属性或者寓意属性,但是17世纪之后,理解自然就成了要通过数学秩序 、分类学秩序来理解。那么,自然界独立出来之后,自然的语言是什么,其中数学是一种最重要的自然语言。
我们看到伽利略有一段非常著名的话:“哲学被写在宇宙这永远呈现于我们眼前的大书上,但只有在学会并掌握书写它的语言和符号之后,我们才能读懂这本书。这本书是用数学语言写成的,符号是三角形、圆以及其他几何图形,没有它们的帮助,我们连一个字也读不懂,没有它们,我们就只能在黑暗的迷宫中徒劳地摸索。”这不只是伽利略一个人的看法,开普勒、笛卡儿都是这个看法,都认为数学是神建立的自然语言,只有数学才是世界的本体。自然之书是用数学语言写成的,这就是自然界独立之后新找到的语言。有一句话特别有道理:在这种新的自然语言中,是句法战胜了语义。什么是句法,你可以理解成语法,就是研究词与词的关系,比如说我打你,如果调一下顺序变成你打我,这个意思就完全不一样了,句法就是研究词与词的顺序应该如何排列的一套学问,和语法比较相近。语义是讲具体的某一个词,比如我是什么意思,打是什么意思,你是什么意思。通过我们刚才说的这些内容,可以说在17世纪之后是句法战胜了语义,新的自然关系中只有物与物关系,这就是句法或语法,物与物的关系是因果关系,所以是因果性取代了内在的寓意的理解世界的方式,而数学语言就是典型的关系语言,数学谈的是物与物的关系,数学不赋予含义,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没有内在意义。
新教的改革与内在性质的逐渐消失是息息相关的。这不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