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戰後進行戰爭賠償是世界史慣例,有國際法作依據。
1945年2月,英美蘇首腦舉行雅爾塔會議時,便制定了要求德、意、日法西斯國家給予盟國戰爭賠償的原則——這是符合國際法的,甚至對于追隨德國與盟軍作戰的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芬蘭四個幫凶國也提出了賠償要求。
而且事实上,二战结束以后,亞洲各參戰國都得到了日本的戰爭賠償。根據國際法的規定,戰敗國的賠償對象是參戰國。亞洲各參戰國以各種方式獲得的日本戰爭賠償如下:緬甸1.4億美元,菲律賓5.5億美元,印度尼西亞2.23億美元,柬埔寨15億日元,老撾10億日元……
甚至亚洲一些未參戰國也得到了日本的戰爭賠償。如馬來西亞2500萬新元,韓國3億美元。需要指出:韓國李承晚政府自1952年初開始索要賠償,日本政府援引國際法一直置之不理:1961年樸正熙上臺後繼續索要,不依不饒,1965年終于如願以償
第二,令人非常不解的是,亚洲最大的受害國——中國却拒絕了賠償。
1953年到1977年,日本政府和20多個國家簽署了與戰爭責任有關的54項協議,共賠償了約5000億日元。其中,恰恰中國是受戰爭創傷最慘重的國家——第二次世界大戰一共不足7年,而中國被日本侵略却長達14年!1972年的日本非昔日可比,具備雄厚的賠償資本。應該說,中國的毛澤東時代極其幸運,1968年日本已經成爲世界第二經濟强國,到1972年中日建交談判時,已經具備了完全賠償的超强能力。
据了解,当时日本政府已經做好了理賠的準備。1972年5月,美國總統尼克松訪華爲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開闢了道路,一時日本國內要求中日友好的呼聲空前高漲,于是田中內閣應運而生。上臺伊始,田中角榮便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複交當做外交第一要務,自然戰爭賠償是首先需要解决的問題。當時,日本已經做好了賠付的一切準備,朝野异乎尋常的一致。爲此,田中特意委托日本公明党委員長竹入義勝充當信使,試探中國政府意圖。7月25日竹入訪華,結果竹入喜出望外,田中聞訊也欣喜若狂——因爲毛澤東拒絕了日本賠償。
戰爭賠償不是强盜的恩賜,而是中國自己的損失。是中國人民的血肉代價。侵華14年,日本强盜殺死中國軍民2100萬!致傷致殘1400萬!還有難以數計的中國婦女被奸淫!——這是一筆用金錢無法償還的血肉賬!
第三,日本究竟应该对中国赔多少钱?
國家戰爭賠償是一筆巨款。现在看到的资料,有两种算法:
一个是1946年國民黨行政院賠償委員會估計,日本賠款不下620億美元(按當時價格計算),1972年爲1200億美元,21世紀初約合6000億美元——也就是說,中國人均近500美元!
另外一个是根据国际机构的估算,日本在长达十四年的侵华战争中,给中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当时的购买力计算为五千亿美元、如果再加上三千五百万军人和平民的死亡,日本十四年的侵华战争给中国间接造成的损失为一万五千亿美元,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两项相加,按1946年当时的购买力计算,日本国至少要支付中国二万亿美元的战争赔偿。(注、按现在的购买力折算,当时日本国应支付中国的战争赔款二万亿美元,相当于2013年的二十万亿美元。)
第四,放弃战争赔偿是一种眼光短视的国际战略。
二战后中国作为战胜国,理应获得战败囯日本的战争赔偿。因为,根据近代形成的国际规则,交战双方在战败国交付战争赔偿之后,就自动中止了敌对的战争状态,这是所谓的战争法则。但中国作为战胜国,却在一九七二年所谓中、日关系正常化时,主动豁免了日本全部的战争赔款。根据国际惯例,交战双方一旦战败一方,交付了战争赔款就表明战败一方认赌服输,交战双方即不再纠缠历史的仇恨!这是世界各囯的丛林法则,也是近现代社会国与国之间的契约。
比如,统一后的二战战败国德国,直到2013年仍在支付它与各个战胜国签署的共六千七百亿金马克的战争赔款。中国近代历史上大清帝国也曾同时向世界十五个国家宣战,战败后必须向这十五个国家支付了二亿两白银的战争赔款。但是令人无法理解的是,为什么中国在一九七二年年均人收入只有不到二百美元,而日本年均人收入己超过一万美元的情况下,放弃正当的索取战争赔偿的权利,这究竟是基于一个什么理由?
所谓中、日关系正常化的目的,难道不是为了使中国的国家利益最大化吗?当时的中国仍然积贫积弱,十亿中国人中有七亿人甚至无法获得足够的食物。放弃一笔如此巨大的战争赔款,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需要全民公投来决定的。所以,今天中、日关系的严重恶化,中、日两国的相互仇视,以及将来中、日之间可能出现的战争,都与中、日两国在战后七十七年未按契约精神处理战争的赔偿有关。
第五,放弃战争赔偿的负面效应。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放弃战争赔偿,不仅没有导致中日关系正常化,反而成为中、日交恶的深层次原因,因为日本有些国民并不认为日本侵华战争是败于中国,日本是有条件向美、英、苏三大的同盟国投降的,中国只不过是无功受禄的获得了战胜国地位,中国在这种背景下放弃了索取日本作为战败国必须支付的战争赔款,因而也就使更多的日本国民认为,十四年的侵华战争,并非一场不义的战争。日本一些人至今仍认为,日本不过是根据当年与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签订的密约在中国东北四省获得特殊利益,这是一种有效的契约所赋予的权利。所以他们认为当时日本向中国东北四省移居二百万垦殖人口是合法的,而不是一种侵略。中国之所以轻易放弃日本作为战败国的战争赔款,是因为中国底气不足。
这些年来,为什么历届日本内阁成员,都会去参拜供奉有二战甲级战犯灵位的靖国神社?当然,日本的官方解释是靖国神社供奉的是日本历代祖先的亡灵,而不是只有二战时所谓的甲级战犯。他们认为即便在靖国神社供奉的祖先亡灵中有为数很少的几个甲级战犯,但他们无论是否有罪,也依然是大和民族的祖先之一,以个人名义对祖先的祭奠和对战争的认识,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其实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基于上面所做的分析,很多日本人对战争造成的罪恶并没有认真的检讨。
国家之间的交恶必然对交恶双方的国内社会心态产生深刻的影响。中国近些年所谓抗战剧的流行,使中、日之间的战争越来越简单化甚至娱乐化。据中国有一家报纸统计,仅仅2013年一年中国横店所拍摄的电视剧中,中国消灭的日军就多达二亿人,这种无限夸大的宣传方式,不仅扭曲了历史的真相,而且极度淡化了战争的残酷,它会使一代二代甚至三代中国人对公平,正义,战争的认识出现重大的偏差。这不仅无益中国社会对日本侵华战争的理性认识,而且会使战争所引发的心理次生灾害无限延续,也会使亚洲两个最为重要的大国长期处于敌对状态之中,时刻影响亚洲各国的发展,乃至世界各国的和平。
从历史的角度看,日本发动的侵华战争,不仅使中国人民蒙受了巨大的损失,更为严重的是严重阻碍了中国走向现代社会发展进程。因为当时中国被迫全民抗战,所以需要一个党派,一个领袖的战时体制,来领导全民抗战。这就给中国抗战胜利之后仍实行人治留下可乘之机。日本在二战期间的侵华战争不仅改变了中国的走向,葬送了中国转型的机遇,同时,也为中国社会此后不断发生次生灾难埋下了祸根。它使中国至今没有走出受害者情结的阴影。无论中国今天是否己经强大,中国社会对日的整体心态仍是受害者的哀怨。百年以来,社会形态严重滞后的中国,屡受列强入侵,屡战屡败,它不仅给中国人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同时也给中国人心灵造成了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这就是为何在今日中国己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情况下,几乎所有的中国人仍有虎狼环伺的危机感的原因。它使中国人的心理始终徘徊在极度自卑与极度自尊的畸形状态中,因而也就导致了今天中国人心理上对外部事务的极度敏感和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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